我該怎么辦?
老何是某政府部門領導,最近碰到了煩心事。有人向他反映,兒子小何正打著自己的旗號到下屬單位和企業要求承攬項目。面對兒子的所作所為,老何感到左右為難:一邊是骨肉親情,哪個父親不希望自己的兒女事業成功;一邊是黨紀法規,自己是受黨培養幾十年的黨員領導干部,應該怎么選擇呢?
“紀律君”如是說
生活紀律是黨員在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應當遵守的行為規則,涉及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等各個方面,直接關系黨的形象。《黨紀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黨員領導干部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p>
《黨紀處分條例》增加對黨員干部生活紀律方面的約束,尤其是將“家風建設”納入其中,旨在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既要嚴于律己,又要從嚴治家;既要把好廉潔自律的“前門”,又要守好家庭防線的“后門”,讓自身與家人言行都經得起考驗,當得起表率。
對照條例規定,老何應當果斷制止兒子可能發生的違紀違法行為。如果默許兒子利用自己的職位和關系謀取不正當利益,他就是對子女失管失教,一旦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就會受到黨紀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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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宿遷市衛生局黨委原副書記、局長、宿遷市第一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葛某健和江蘇有線宿遷分公司市場部大客戶原經理葛某是父子關系。葛某利用父親職務便利,在宿遷市第一人民醫院建設過程中提高招標條件,為江蘇揚安集團有限公司中標該院暖通工程提供幫助,后江蘇揚安集團有限公司成功中標。根據事前約定,葛某先后三次收受好處費共計45萬元。2016年8月,葛某健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葛某因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20萬元。
延伸閱讀
從近年來查處的腐敗案件看,家風不正往往是領導干部走向嚴重違紀違法的重要原因。不少領導干部正是被不良商人從家庭成員打開缺口,一步一步被拉下水,在違紀違法道路上越走越遠。領導干部的家風,不僅關系自己的家庭,而且關系黨風政風,絕不是個人小事、家庭私事,如果家風敗壞,不僅禍害家庭,更會直接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因此,黨員領導干部必須把家風建設擺上重要位置,帶頭嚴格自律,既要管好自己,又要管好家人、管住親屬,這不僅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家人負責,更是對黨和國家負責。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紀律在身邊2——違紀違法案例解析100篇》